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规范教学类实验的安排与管理,保障学校教科研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提前做好教学类实验相关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核实实验教学课程安排,提前上报教务处,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分析测试中心备案,课程安排纸质版(需盖章)送至28-317,电子版发至邮箱449127677@qq.com;课程如遇临时调整,请提前一周与教务处、分析测试中心联系。
2、实验教学涉及的所有支撑耗材,请各单位于开课前自行准备就位;实验所产生的废液和废弃物需妥善收集,课后自行带离实验室。
分析测试中心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