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5月14日-5月16日)。各相关单位组织实验人员学习领会《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2)等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精准管控。
二、完善台账(5月17日-5月26日)。2023年学校发布《江苏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已根据文件要求,形成了各级《江苏理工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确认表》,并已报学校备案。本着简约高效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重点完成新调整、新改建等实验室的分级分类工作。5月17日起,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系统”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填报(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并于5月26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评估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报送地址:28-124;电子邮箱:sysglc@jsut.edu.cn),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该评估汇总表进行审核。
三、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5月27日-6月2日)。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评估后,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和所涉及的主要危险源应在实验室门外的安全信息牌标明,并及时更新。
附件:
4.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评估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