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24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2024年安全管理责任书》约定的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经研究,近期拟对重点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内容

2024年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的五大基础管理事项。具体包括:

1.安全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员情况,重点单位安全员配备情况

2.本单位的安全制度、相关预案制订情况;

3.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及相关举措落实情况;

4.安全知识宣传及安全教育情况;

5.定期安全检查、日常巡查及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本着不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开展,并能够了解真实情况的思路进行,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听取汇报,不超过5分钟;

2.查看资料,10分钟左右;

3.现场检查,15分钟左右;

4.随机访谈,7分钟左右;

5.口头反馈,不超过3分钟。

(三)督查组织

由分管安全的校领导,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5月上旬开始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督查结果运用

学校将被检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计入其年终考核分,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的单位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保卫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