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校园安全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4-10-28浏览次数:40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学校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安全检查的通知》,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单位(部门)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以及消防、燃气、治安、建筑设施、食品卫生、实验室和危化品等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附件:《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

二、检查方式

(一)单位(部门)自查。即日起至115日,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开展一次全范围零死角拉网式安全检查,对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体育场馆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筛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检查、整改的责任、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学校实地督查。117日至11日,学校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集中督查,督查组由分管安全的校领导和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三)教育厅现场核查。1111日至30日,省教育厅检查组将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随机访谈等形式,对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集中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自查全覆盖、零死角,切实摸清安全隐患底数。

(二)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日常管理上的问题要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与问责,做到防微杜渐;小的隐患设施提升,要统筹各类资金使用,做到立查立改;需要大额资金支出的,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列入整改计划,确保隐患尽早消除。

(三)学校将对安全检查敷衍了事、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办,严格问责问效,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整改深入见效,不断提升我校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保卫处

20241028

 

附件:《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