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清明假期临近,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就清明期间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人,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
二、切实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放假前组织本单位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表经党政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3日11:30前送至28-124),尤其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加热设备、特种设备等风险源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重点排查实验室分区是否相对独立,布局是否合理。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合理布局,重点关注化学、生物、辐射、激光等类别实验室。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落实安全教育提醒。实验过程中,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留宿。离开实验室后务必及时关闭设备、通风橱、水电气、门窗等。
三、做好值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值班表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和记录,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