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按照上述通知要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需各单位提交的报表为“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二、报送方式
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采取系统填报和纸质报送结合的方式。
各单位在实验室安全系统中填报数据,校验通过后,导出的数据由实验室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无误后,基表六的纸质材料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到厚德楼28-124室(基表四和基表五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三、报送时间
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具体说明见附件1~4。
2.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各单位可在实验室安全系统中,先复用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再填报2023-2024学年数据,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5。
3.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潘强,联系电话:86953766(3766)。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2日